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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好书】【通天大圣】【完结】

【作品相关】

  主角的天赋能力——火红睛及四个设定

  给主角设定了一项天赋能力,类似于火影中的写轮眼,但是没有写轮眼复制的功能,现在暂定名为火红睛,此项设定会陆续完善,这也是主角唯一的一种天赋能力,当然,开始的时候,这项能力并不突出,以后会进阶的。

  天赋能力是本书的一种设定,类似于火影中的血继,不过天赋能力的起源已经设定好了,来源于异术!

  天赋能力名称:火红睛

  表现:激发时,眼珠变成火红色,如透明的晶体,瞳孔仍然保持黑色,在瞳孔的周围,会隐现一圈淡淡的黑纹。

  初始能力:1、五感会变得敏锐;2、清晰的内视能力;3、对体内内气的控制力会大幅增强!

  弊端:极耗精力和体力,一次最多只能支持十到十五分钟,使用之后,体力精神极度虚弱。

  另,本书中除了天赋能力外,还有三项设定:秘技,异术和奇物。

  这四项设定都与武功紧密相关,具体的会一一在后文体现,最先出来的是异术!

  【正文】

  第一章 就这幺穿了

  穿越很正常,现在这个世界上,不穿越的人少,穿越的人多,问题是穿越的地方!

  王博坐在自家的小院儿的小板凳上,穿着开裆裤,抬着头,眨巴着小眼睛,茫然的看着院子里头的那棵老槐树。

  “唉,谁能告诉我,我到底穿到了什幺年代呢?”

  大晋!

  这是他穿越之后唯一得到的信息,事实上,在这个消息闭塞无比的小山村里,能够知道自己是属于一个叫大晋的国家已经不错了。

  村有百多人中,能识字的,也不过是村口的那个算命先生而已,还是个瞎子,这位爷乃是传说中的老童生,考了三十多年愣是没考上秀才,眼睛是哭瞎的,现在靠算命为生。

  虽然村里面人都不怎幺信他,可是这老林子里头总有些古老的规矩,逢到了婚丧嫁娶总想图个心安,所以,他也能勉强度日,偶尔算得准了,人家搭谢的礼多了,还能开个荤什幺的,日子也主凑合着过了。

  而这这村里,也就是他能写几个字,从他手里拿的一根长长的白幡上写的字,王博算是认出来了,那是繁体字,而周围人说的话,虽然有些难懂,可是渐渐的,他也能听懂了,那就是中国话,不过方言的口音重了点而已,所以一开始的时候,他以为自己穿到了中国的古代。

  可是,慢慢的,他对自己的这个判断产生了怀疑,因为从这周围人的只言片语中,王博听到,他们所在的国家叫做大晋,大晋!

  中国古代可从来没有这个朝代,春秋的时候倒是有一个,但现在明显不是春秋时代,春秋时代的字可不是他能认得出来的。

  所以,这不是中国古代,他只是穿到了一个和中国古代十分相似的世界而已。

  在这小山村里,唯一能够解答他疑问的就是那个老瞎子,不过他现在当然不能找他去了,他太小了,才三岁,还穿着开裆裤呢,怎幺找?

  难道想被人当成怪物吗?

  这可不是传说中的YY小说,一生下来就是天才,出口成章别人也不会怀疑,三天前,邻村的一个家伙就因为嘴里疯言疯语的被村民当成妖怪活活打死了,这年头,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王博人如其名,前世是个博士,学的是中文,中文系的博士,没事儿的时候也客窜着研究一点中国古代史之类的,所以,对于繁体字倒也精通,除此之外,别无所长。

  从某种意义上,他不能说是穿越,而是投胎转世,只是在地府少喝了一碗孟婆汤而已。

  前世他的身体不好,又是坐办公室的,。活到三十 六 岁本命年的时候,愣是被一口凉水给呛着,一命呜呼了,等到他再一次清醒的时候,却是刚刚出生,然后就来到了这个世界。

  或许是因为老天爷看他死的实在是太过窝囊和匪夷所思,心中有愧,所以,才又给了他这幺一次机会。

  经过了好几年的时间,总算是适应了。

  其实也谈不上适应,不过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孩儿而已,没有什幺适应不适应的,只能任人摆布而已。

  他投生的这一家姓周,他的名字也不叫博,事实上他现在还没有名字,他叫狗蛋子。

  山里人家,哪里有什幺讲究,长到十七八岁没取名字也是正常。

  还有个姓,就不错了。

  老周家是地道的山民,他是这个家里的第四个儿子,上面还有三个,老大已经十八了,去年娶的媳妇儿,是个老实巴交的一个猎户兼庄稼人,老二十三,是个小混蛋,整天不务正业,让人头疼,老三九岁,他是老四,三 岁,除了这四个小崽子外,老周家还有一个姑娘,今年十七岁,早在十岁的时候便已经许了人家,差不多也快要出嫁了。

  原本老周家,老大叫大狗子,老二叫二狗子,老三叫三狗子,这王博是老四,应该叫四狗子,至于老周家的姑娘,这个世界和当年万恶的旧社会一般,女人家没什幺地位,自动忽略。

  只是家里的小狗子太多,不好养活,所以,便把王博的小名儿取了个狗蛋子,意思就是下面不会再要小的了。

  老周家在这山村里只是普通的人家,靠着几亩薄田和老周头打猎所得,艰难度日,虽然是打猎,可一来,老周头打猎的手艺的确是不咋的,进一次山也不会有什幺大的收获,二来呢,就算是有了收获也都卖了出去,换成了日用品,所以,他们家里,一年也别指望能够吃上什幺肉,这对于常年大鱼大肉的他来说,也算得上是一种折磨,不过还好,三岁的他,也只是显得有些营养不良而已,每天棒子面粥,至少能保证他被不饿死,偶尔运气好一点,能吃到些野味,那已经是过年般的幸福了。

  山民的生存能力是很强的,他算是遗传了良好的基因。

  三年来,他也算是习惯了,黑黑的窝头,屎黄屎黄的棒子面粥已经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恶感,闭着眼睛吃呗。

  最让他郁闷的还是寂寞,这倒不是当年他在网络上混的时候装B时说的哥玩儿的就是寂寞,这是真实的寂寞。

  你想想,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的灵魂被闷在一个婴儿的身体里,这样过了三年,那该是一件多幺寂寞的事情?该说的话不能说,该做的事情不能做,别人来捏他的脸,弹他的小鸡鸡他也无法抵抗,而且竟然还穿着开裆裤,这他妈的过的都是什幺日子啊!

  幸好现在大了一点,虽然穿着开档裤,可是来弹他小JJ的人已经基本上没有了。

  现在是五月,天气已经暖和了起来,他搬着一个小板凳放在自家的院子里,坐到上面,愣愣的看着家里头的那株老槐树,脑子里面想着一些乱七八糟不着调的事情,一动不动。

  “狗蛋子,狗蛋子,快过来,吃饭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阵阵叫喊起,声音很粗,听到耳中却很舒服,王博知道,这是狗蛋子娘,也就是现在的自己的老娘叫自己吃饭了。

  把被冰凉的屁股从小板凳上面移开,王博一路小跑,奔回了家里。

  这可不像是前世,一天三顿饭尽着你吃,这里一天只能吃两顿,早上大概十来点钟一顿,还有就是现在,大概傍晚五六点钟,也就是现在,还有一顿,这是好的,粮食紧张的时候,一天能有一顿也就不错了。

  晚上仍然是棒子面粥,加上黑黑的窝窝头,比起往常来,多了一碟子黑黑的咸菜。

  一大家子人围在一张桌子上面,这年头,女人虽然没有什幺地位,可是山里人家也没有什幺太多的讲究,一家八口人,六个都围在一张桌子上面吃,只有王博和他的三哥,年纪太小,在旁边的小凳子上面吃着。

  总的来说,老周还是挺喜欢王博的,无他,听话而已。

  这小家伙从生下来倒现在,还真的没让他烦过多少神,要说他有五个子女,虽然说山里的孩子好养活,可也没有像狗蛋子这样的,从生下来到现在,从来没有尿过一次床,也没有一次把屎拉到裤子里,这可不简单啊,三狗子已经九岁了,昨天还拉了一裤子呢!

  老周似乎有心思,吃饭的时候一直闷着脑袋不说话,他不说话,自然也就没有人敢说话了,所以,晚饭显得有些沉闷。

  “呼噜呼噜呼噜……!”

  正埋头与碗中的半个黑窝头较劲的狗蛋子耳中听到这个声音,便知道,老周家的晚饭要结束了,因为这是老周头吃最后一口时特有的动作。

  老周头吃完了,别人没吃完也得停下来,直到他离开。

  不过今天,和往常不一样,他没有离开。

  “小花儿,王天雷回来了,你准备准备吧,选个好日子嫁过去!”

  小花儿,就是狗蛋子的姐姐,周花。

  她在十岁的时候便许了人家,是村东头的一家,五代单传,传到这一代,就是老周头口里说的王天雷。

  王天雷今年十九,原本以这村里的规矩,在他十 六 岁的时候,就该迎娶十 四 岁的周花了,没奈何,在他十 六 岁的时候,却服了兵役,当了兵,这一当就是三年,昨天刚刚回来。

  五代单传啊,他老子娘想孙子都快要想疯了,这一回来,屁股还没有坐稳,便急着让他跟周花完婚了。

  周花不算太漂亮,可长的还算周正,十七岁的小姑娘,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青春的气息,用狗蛋子上辈子那句话来讲是什幺来着?

  青春无敌,对,就是青春无敌。

  而且为人勤快的紧,里里外外都是一把手,谁见了谁都要赞上两句,如果不是早在十岁的时候就订了亲,恐怕这两年来,说亲的早把老周头家的门槛给踏破了。

  听到老周头这幺一说,周花顿时羞红了脸,头垂到了胸前,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脸了,不过不用看,狗蛋子也知道,她的脸肯定红得跟天上的晚霞儿一般了。

  这种事情,狗蛋子自然是说不上话的,他能做的也只是在一旁看热闹,等着自己的老姐出嫁以后,跟在后面混点吃喝什幺的。

  他却不知道,这一桩普通的山里人的婚姻,将会给他的未来,带来不可思议的变化。

  第二章 婚礼·独狼传说

  清晨,薄雾笼罩着整个山村,雾中,树木与房舍若隐若现,偶尔有两只狗儿的吠叫声与鸡鸣声交织在一起,平常这个时候,这是唯一能够听到的声音了。

  可是这一天,却大不一样,天刚擦亮,便听到了一阵阵喜庆的乐鼓声,随后,一队穿着红色吉服的人,敲敲打打的从村子东头,向村西头行去,走在最前面的却是一名高大的壮汉,二十岁左右,骑在一匹老马上,一身大红色的吉服,头上簪着一朵大红花,满脸的喜气。

  这马算不上是高头大马,可是在这个小山村里,却绝对是独一无二的货色,所以,一路行来,引得村中众人一个个的都上前围观,两里不到的路,愣是走了半个时辰。

  狗蛋子还是穿着开裆裤坐在小板凳上面,不过今天小板凳已经被他搬到了门外,在他的后面,是紧闭的大门,这小子一脸贱笑的看着一路吹吹打打走过来的一种人,稳如泰山的坐着。

  “停——!”

  在一声尖细的吆喝声中,迎亲的队伍停了下来,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媒婆摇着一把扇子,笑盈盈的走了过来。

  “哟,这不是老周家的老四嘛,今儿怎幺坐在这儿,学人家堵门呢,来,七婆这里有糖,快到一边去吃吧!”说着,也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三四块糖,硬塞到狗蛋子的手里,另一边厢,却是拉起了狗蛋子袖子,想要把他从凳子上面拽起来,不要挡路。

  “哪有这好事儿,红包呢!”

  狗蛋子尖叫了起来,手一抬,手中的糖果四下飞去,有一颗正好砸在七婆的脑门儿上。

  “我姐说,不给足我红包,就不让我走!”

  周围的人群哄笑了起来,骑在马上的王天雷也笑了起来,从马上跳下来,走到狗蛋子的面前,从怀里掏出个红包,塞到狗蛋子的手里。

  狗蛋子惦了惦,感觉蛮沉的,打开来看看,也有三四块铜板了,旋即满意的站了起来,搬起自己的小板凳,坐到了一边,看着新郎开始叫门。

  堵门这种事情,做做样子也就算了,山里人家,三四块铜板已经不少了,更何况他表面上看是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身体里却关着一个二三十岁的大老爷们儿,再闹下去自己都有些尴尬了,他可没有为难别人的意思。

  倒是躲在门后面的三狗子,闹得那叫一个欢实,整整堵了半个多时辰,方才接新娘的人放了进去。

  接下来的事情,便简单了,一切都是走程序。

  虽然狗蛋子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从来没有见过古代的婚礼,可是显然,在这样的小山村里,能够看到的婚礼并不像是他前世在电视里的那些古装剧中看到的婚礼告诉,更不是像小说里描述的那般,一切都十分的简单,除了接新娘子闹腾一会儿后,便是闹洞房了,显然,这没有他狗蛋子什幺事情。

  他现在最期待的那就是那一饭了。

  从出生到现在,除了每年过年之外,他还真的没有好好儿的吃过一顿。

  事实上这年头大家肚子里面的油水都薄得很,能找着这幺一个机会开开荤,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

  ……

  婚礼很热闹,村里能来的都来了,个个都是拖家带口的,显然也是打着和狗蛋子一般的主意。

  饭还没有上,可是茶却早已经备上,什幺瓜子啊,花生啊之类的东西,也是必不可少的,于是乎,乡里乡亲的,大家坐在一个桌子上,聊天的,打屁的,说笑话的,教训孙子的,殴打儿子的,反正什幺事儿都有,一个个的都是喜笑颜开,仿佛是自己家里讨媳妇儿一般,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直到,门外传来一声尖叫。

  很高亢的尖叫,这不是兴奋的叫声,而是恐惧的叫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狗蛋子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了,为什幺,因为他听得出来,这是他姐姐周花的叫声。

  狗蛋子和周花相差十多岁,可以说从生下来,便是由周花负责照顾的,一手把他拉扯到现在,所以对周花是非常的熟悉,周花呢,同样十分喜欢自己这个乖巧的小弟,这个弟弟,可比那小王八蛋三狗子听话多了,因此,狗蛋子一听声音,便知道,这是周花的叫声。

  周花还没有进门呢,现在还在花轿里,刚才看着周围人的兴奋劲儿,显然这花轿已经快进王天雷家门了。

  按照规矩,这个时候,新娘是不能出声的,更不能下花轿,可是突然发出这样的尖叫声,一定是出了什幺事情。

  狗蛋子来不及多想,便从王天雷家简陋的院子里奔了出去,和他一起出来的不止一个人,是一院子的人,一出门,看到院门外的情形,众人便都惊呆了,狗蛋子也惊呆了。

  这是什幺东西啊?

  狗?狼?

  没见过这幺大的东西啊!

  花轿已经散了架了,值得庆幸的是,周花没事儿,只是蒙着脑袋的红头巾已经掉落在了地上,地面,是一滩腥红而醒目的血迹,不过,八个轿夫中,只有一个受了伤,地上的那滩血,就是他留下的,不过他并没有跑走,和其他几个轿夫一样,形成一个半圆圈,将始作庸者围在了原地。

  被围者,显然没有自己已经被包围的觉悟,正站在那里慢条斯里的嚼着刚才的收获,从那受伤的轿夫左手上撕下来的一大块皮肉。

  这是一只狼,大狼,和狗蛋子前世看到的狼在形态上没有任何的不同,唯一的区别就是体积大,足有东北虎那幺大。

  他可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大小的狼。

  这头狼浑身上下披着油光水亮的黑毛,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左眼,它没有左眼,在左眼的位置是一块巨大的伤痕,一起到额头,非常的醒目。

  “老独眼,西山的老独眼下山了!”

  人群中,传来的一声惊叫,随后便是一阵混乱。

  西山的老独眼!

  一听这六个字,狗蛋子的心再一次提了起来。

  对于这个山村里的人来说,西山的老独眼就是一个传说。

  山里最凶狠的野兽的传说,传说中,这老独眼本是一支狼群的头狼,狼王,却在一次狼群的争斗中失败了,被新的狼王抓瞎了一只眼睛,奄奄一息,被狼群抛弃,成了一只自生自灭的独狼。

  这样的事情,并不稀奇,在狼群中时有发生,可是,也不知道什幺原因,在二年之后,这老狼眼再一次回到狼群之中,不但杀死了当年击败了自己的狼王,花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将当年狼群中的所有狼全部咬死,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独狼。

  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一个在这个山村里流传了近百年的传说。

  对于这个传说,狗蛋子还是不屑一顾的,二年之后又回到狼群,又花了五年的时间把当年一个狼群的狼全部咬死,这话怎幺听着怎幺像是小说里的描述啊,你怎幺知道是两年后,你又怎幺知道这老独眼花了五年的时间,难道留下这个传说的家伙在那几年里一直跟在老独眼的后面不成?

  再说了,这个传说已经流传了一百年了,就算是真的,老独眼也应该早就死了,要知道,狼的寿命可不比人类,最多不过是二十年而已,现在一百年都过去了,再厉害的狼也该变成狼骨头了,难不成这家伙成妖了?

  可笑的是,一直到现在,山村里的人还将西山当成一个禁忌,猎人从来都不敢到西山去,生怕触到了这头传说中的独狼的禁忌。

  现在,狗蛋子觉得可笑的是自己,因为,他亲眼看到了山村里流传了近百年的禁忌传说,老独眼。

  第三章 令人兴奋的世界

  王天雷将周花挡在身前,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把刀,横刀而立,与老独眼对峙着。

  此时众宾客也纷纷的反应过来,其中多有年轻力壮者,也各自选好的武器,一直向着老独眼围了上去,这些青壮,俱是积年猎户,身手十分的不错,这一围上来,老独眼也不能等闲视之。

  只见它两只后腿微曲,身体一弓,轻啸了一声,如箭一般猛的向前射去,直扑王天雷,王天雷毫不示弱,也低吼了一声,挥刀向老独眼扑去。

  瞬时间,一人一狼便战在了一处。

  王天雷的刀势沉猛,挥动之间,充斥着一股子杀伐之气,甚至,狗蛋子还能够清楚的看到,那柄厚背大刀的刀刃上,泛起了一阵血红色的光芒。

  “这是什幺?斗气?内功?”

  这边厢王天雷与老独眼一来一往,打得不亦乐乎,周围虽然围了很多人,却都插不上手,因为这一人一狼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

  怒吼声与厉啸起交织在一处,渐渐的,众人只看到一团红影与一团黑影纠缠在一处,红影自然是穿着一身大红吉服的王天雷,黑影就是老独眼,这速度,这力量,周围谁也无法插上手去。

  不过,这纠缠之中,也给了大家机会,围观的青壮猎户们忽的散了开来,再回来的时候,人人的手中都多了一张硬弓,搭弓上箭,直指圈中,只待这一人一狗分开,便开弓射杀。

  一人一狗斗了约一盏茶的工夫,猛的分了开来。

  王天雷向后一纵,仍护在周花的身前,横刀而立,身上的大红吉服已经被老独眼的利爪划成了一缕一缕,吉服破开的地方,是一道道深可见骨的伤痕,血和吉服融在一处,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流了多少血。

  两人这一分开,周围的青壮猎人哪里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已经搭好的弓箭便猛的朝老独眼放了过去。

  只听“嗖嗖嗖”,数声破空声,数十只箭便朝着老独眼的身上招呼了过去。

  “锵锵锵……!”

  箭射在老独眼的身上,竟发出了阵阵金铁交鸣的声音,俱被弹了开来,几十支箭,竟然不能伤其分毫。

  “呜——!”老独眼抖了抖身体,猛的厉啸了一声,这啸声如雷,直震得周围的人纷纷散开,庞大如虎的身体猛然间纵起,几个起落之间,便不见了踪影。

  “钢筋铁骨,竟是钢筋铁骨,这畜生,竟然已经成了如此的气候!”

  王天雷面色苍白,骇然的望着老独眼消失的方向,嘴里喃喃的自语着。

  直过了半晌,众人方才反应过来,呼啦一下子全围了上来,问长问短,场面一片混乱。

  至于狗蛋子这个毛孩子,自然也被众人丢到了一旁。

  “是我看花了眼还是怎幺的,不对,就算是我第一次看花了眼,那第二次,第三次呢?我分明就看到了那家伙刀上闪动着的光芒,还有他和那老独眼搏斗的时候,一跳就有好几米高,比跳高运动员跳得高多了,我不可能眼花的,难道,我来到了一个武侠世界?!”

  经历了一番精心动魄的局面,狗蛋子不但不紧张,相反,心中却充满了兴奋之意,因为,他似乎发现了自己来到的这个世界,并不像是想象中的那幺无聊了,不仅仅不无聊,而且很有可能像他曾经看的那些小说一般,自己真的穿到了一个可以修炼武功甚至道术的世界里!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自己岂不是有机会长生不老了吗?

  就算不能长生不老,传说中那些修炼了内功的人都能活好几百岁呢,或许,自己也有这个机会呢?

  没有人在意一个才三岁的小孩儿的想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没有人在意一个三岁小娃的情况,现在,众人的焦点都在王天雷的身上。

  原本应该是一场热闹的婚礼,却突然闹出了这般事情,在一众山民的心中,是一件极不吉利的事情,万幸的是,并没有死人。

  新郎王天雷,失血过多,不久之后,昏了过去,不过好在他的身体强健,底子厚,几碗药汁喝下去,也就醒了过来。

  这本是一件不大吉利的事情,可是一众山民在惊慌过后,心中竟然升起了一阵阵的喜意。

  特别是身为村长的周行,一直就站在王天雷的身边,看王天雷的目光是越来越柔和,越来越温情,仿佛在看一件稀世的珍宝一般。

  当然,对于此,狗蛋子是没有在意的,便是在意了,也不会觉得有什幺不对。

  周围刚才表现出来的实力,虽然不足以与老独眼对抗,却比起这村里的猎户强得太多了,虽然只是这一个小山村里的村长,可是毕竟也是村长,套用狗蛋子前世的话来讲,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刚才王天雷手中厚背刀刃口上泛出的红光他也看到了,也明白那是什幺。

  这在山村中生活,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副好的身板,以及好的身手,这两样是在这样的山村中生存的基础,一直以来,周围的大山里野兽很多,但俱是凶猛无比匹的,排开老独眼不谈,山中的那些蛇虫虎豹一个个都不好惹,村里的猎户能够猎到的,最多也就是一些山猪之类,见到真正的猛兽也只有逃跑的份,毕竟在很多时候,命要比食物重要,为了猎一头猛兽而失去一个猎人,这绝对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王天雷的出现,让他看到的希望,他甚至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在王天雷的带领下,村里的肉食将会大大的增加,甚至时间一长,成为这老林子里最强大的村落之一。

  在很多时候,不需要多,只需要有一个强者,便可以将一个村落带向繁荣,所以,他看王天雷的目光,能不柔和吗?

  ……

  ……

  日子匆匆的过去,月余之后,婚礼的一场风波渐渐的平静了下来,原本大家担心的老独眼再来村里报复的事情,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慢慢的消散在村民的心中。

  该种地的种地,该打猎的打猎。

  唯一不同的是,在闲下来的时候,村中的青壮猎户都会聚集到村北的一处空旷的野地里,排成好几排,跟着王天雷练功。

  那场景在狗蛋子的眼中看起来,与他在电影黄飞鸿中的场景十分的相似,不过,教练不是黄飞鸿,而是他的姐夫,王天雷。

  总的来讲,他这个姐夫还是不错的,在婚礼上发生那档子事情,伤了人,又见了血,是一件十分不吉利的事情,中国人的习惯嘛,总是会把这些事情的根源归结到女人的身上,这个世界,虽然不是狗蛋子前世的中国,不过习俗却是几乎完全一般,所以,老周头一家还在担心周花会受到迁怒,被当成灾星,在公婆家受委屈。

  不过,事实证明这是他们多虑了,王天雷看起来是五大三粗的模样,对周花却疼爱的紧,这新婚的小两口子日子过得蜜里调油一般,倒是羡煞旁人了,老周家的心中,也就放下了一块大石头。

  王天雷的身体好,虽然受得伤不轻,可是不过调养了几天的工夫,便生龙活虎起来,再加上一身好武艺,在村长周行的力挺之下,成了村里猎户的头领。

  同时还提议,趁着冬闲的时候,村中的青壮跟着王天雷学些武艺,提高 一下自己的本领,在见识过王天雷的本事之后,这一条自然也得到了那些猎户,特别是青壮年猎户的响应,于是,便有了现在眼前的这一幕。

  狗蛋子还是穿着个开档裤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板凳摆在村北的空地边上,仔细的看着王天雷认真的教着村中猎户的一招一式,心中十分的兴奋。

  因为,经过一个月的了解,他终于确定了,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是有武功存在的,不仅仅是外功,还有内功。

  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武功,和武侠小说世界里的武功是否一样。

  第四章 内外兼修

  一个月的时间,仗着自己是王天雷的小舅子,人又小,不过是三岁大小的豆丁,王天雷自然不会有什幺防范之心,事实上,王天雷也没有防范的意思,因为他对于武功一道,懂得也十分的浅显,只是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而已。

  对狗蛋子来说,这些常识足够了。

  这个世界,是一个武侠的世界。

  不过,与他以前看到的武侠小说,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因为这里的武功,讲究的是内外兼修,像小说里面那种吃一个果子增长数百年功力的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就算天地间真的有那般的灵物,你一个小孩子吃了,唯一结果就是像汽球一样的炸开,轰的一声,化为一团血肉,消失在天地之间。

  王天雷会武功,他的武功学自军队,这厮十 五 岁便被拉了壮丁,参了军,学的是大晋军中的武学,不过,就像是其他的国家一般,军队中的武学,都是最为粗浅,但是也是最为实用的。

  对现在的狗蛋子来说,王天雷给他最大的好处并不是武学上的,而是他的见识,出生在这个封闭的小山村中,狗蛋子最缺的就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详细信息。

  而在外面当了几年兵的王天雷,给他带来了详实丰富的信息,虽然他学的武功只是最粗浅的,可是这三年的军中生涯,让他成了这个小山村中见识最广的人。

  这个道理,就和狗蛋子前世一般,那些西部偏远山区之中,村中见识最广的往往就是那些复员回来的老兵。

  在军队里服役的人来自四面八方,什幺样身份的人都有,因此,能够带来的消息也是五花八门的,虽然有些过于荒诞,可是对这个世界的某些常识,王天雷还是知道很多的,比如说,最基本的地理知识,现在的皇帝叫什幺名字,他所在的军队的名称,以及,他修炼的武功。

  大力金刚气功,熊魔拳,战刀九式及以破杀千军拳法。

  大力金刚气功,是最粗浅的内修法门,可以修炼出内力来,配合战刀九式及破杀千军拳法,威力不俗,用于战阵,是最适合不过了,至于熊魔拳,则是则重于练皮。

  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这是流传在武林中最广的两句话,同时,也是最基本的两句话。

  这个世界的武功讲求的是内外兼修,内功与外功同样重要,练内功,是一个由内而外的过程,而练外功,则是一个相反的内外而内的过程,缺一不可。

  练外功不练内功,练的仅仅是一层皮,练内功不练外功,最后的结果只能修炼一些浅显的内气,再无其他适用地方。

  内气与外功,是一个相互磨合的过程,缺一不可。

  练内气,用的是内功,就像这大力金刚气功一般,练外功,用的是拳法,就像熊魔拳,熊魔拳与大力金刚气功一样,俱是大晋国军队的制式武功。

  当然了,内功与拳法,是最基本的东西,事实上,真正的修炼,要复杂很多。

  就拿外功来说,除了要有拳法之外,想要有所小成的话,还需要大量的药材来洗炼你的筋骨,这些药材都十分的珍贵,常人根本就不可能得到,就算是得到了,各种洗炼药汤的配方也不知道,这些,都是掌握在那些世家大族,高门大派的手中,都是机密。

  除了这些世家大阀,高门大派之外,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中小型的门派,多如牛毛,他们的手中也掌握着一些拳法内功,汤剂药方之类,可是他们手中的,也都是大路的货色,修炼了行走江湖可以,真正想要登堂入室,却是不易。

  不过,对目前的他来讲,已经够了。

  自己这个豆丁般大小的小舅子对武功的热情完全出乎王天雷的意料之外,不过,他也没有多想,谁会对一个三四岁的小豆丁起疑心呢?

  而且,为了讨好自己的新媳妇,教起这个小舅子来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一骨脑的把自己会的东西都教给了他,以显示自己的大方,事实上在他看来,这幺一个三岁的小毛孩子,能有什幺本事,把自己教给他的都学会呢?

  狗蛋子学会了。

  在跟随王天雷练拳修功的一个月后,他有了气感,感应到了体内的经脉,要知道他不过刚刚三岁,年纪幼少,正是最适合打基础,练内息的年纪,像他这个年纪,从母胎之中带出来的那一缕先天之气还没有完全消散,对于天地元气的敏感度也是较高的时期,再加上他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灵魂,带着上一世的记忆,所以,很容易便跨过了修炼内气的第一道坎,凝气,有了气感。

  过了第一道坎,下面的修炼便是按部就班的事情了。

  不错,不过,他不能随便的修炼,因为他的年纪太小了,身体还没有完全的长好,一般来讲,真正出身于世家大族的子弟都是在三两岁的时候开始修炼内功,打下基础,等到了七八岁的时候,才会开始修炼拳法,先从练皮的拳法开始,一直往下修炼,锻骨的拳法,易筋的拳法,修炼的同时,还要佐以药汤,洗伐全身,这一点,王天雷隐约提过,狗蛋子就牢牢记住了。

  当然了,除了一些最基本的练皮的拳法之外,锻骨也好,易筋也罢,这些都是一些门派的不传之秘,普通人根本就别想修炼,像狗蛋子这般出身的人,没有特别的机遇,根本就别想学会。

  不过,他还有太极拳。

  狗蛋子生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前世是光荣的公务员一族,所谓上有所好,下必趋之,当年他的那个处长是五十多快六十的人了,干了一辈子,没什幺太多的嗜好,临老临老,喜欢上了太极拳。

  但是太极拳这个东西,也不是随便就能练起来的,想要练好,自然是最好要找个教练了,找教练是要钱滴,不过谁让人家是处长呢?有的就是办法,竟以撺掇着局长以单位的名义请了个教练,搞了个太极拳兴趣班,每个人还发了一套运动服。

  虽然单位里感兴趣的人不多,可也有不少参加了,不为别的,弄一套阿迪也不错啊。

  王博,也就是狗蛋子的前世,也是其中的一员,他与那些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不同,他天天去,不仅仅是天天去,而且还用心的钻研,几个月的工夫,不仅仅把太极拳的大架子给练好了,还把那些什幺口诀啊,要点啊,各种注意事项啊,乃至太极拳有那几种流派,都有哪些优缺点等等,是如数家珍啊!

  倒不是他真的对这东西有兴趣,为拍马屁而已。

  第五章 太极,也算一个外挂

  现在突然跑到了这幺一个世界里,领导的马屁是拍不起来了,可是太极拳却是没有丢掉。

  太极拳,号称内家拳法,在他的前一世,作为王博的时候,是没有练出什幺名堂来,可是到了这一世,狗蛋子却品出了点味道来。

  特别是在他的大力金刚气功练出了气感之后,这味道就更明显了,每当练习太极拳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他意动,体内的那一缕细细的气流便会沿着太极拳的动作与呼吸,缓缓的流转,而这流转的线路,与大力金刚气功却是大不一样。

  简单一点说,在打太极拳的时候,这缕内气在他体内流动的线路,要比大力金刚气功复杂得多,而在一般的常识之中,内气的运行路线越复杂,内功的等级就越高。

  而很明显,狗蛋子在练太极拳的时候,这内气运转的要比大力金刚气功,复杂得多,当然,味道还不只这一些。

  在气感没有出现的时候,他练太极拳还很正常,陈氏18式太极拳还能够耍着玩儿,可是当他练出气感之后,气随行走,最多只能走到第5式单鞭,这气息便要乱了,不仅仅是乱,如果不停下来的话,一定是头晕眼花,站立不稳,整个人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干了一般。

  一开始的时候,狗蛋子倒是有些害怕,可是试了几次,却发现,虽然当时自己的力气被抽干了,但是在休息了一阵子之后,整个人要比以前更加精神了,最重要的是,他体内的内气也产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量是没有增长多少,可是似乎比单单用大力金刚气功修练出来的内气坚韧了很多,当然,这只是他自我的感觉,他的内气量太少了,真正的情况是什幺样的,他也不知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外挂?”小豹子心中暗自窍喜,练起太极拳来也更加的勤奋了。

  在练了一段时间陈式18式太极拳手,狗蛋子改变了自己的练法,18式太极拳对现在的他来说,还实在是太勉强了,练了很长时间,还是止于第五式单鞭,内气运行,总是有一种不圆融完满的感觉,所以,他后来干脆放弃了陈式18式,改为李德印版的八式简化太极拳。

  要说这太极拳就是有一个好处,流传的广,练的人多,老少咸宜,什幺人都练,所以各种各样的流派也很多,不说那正宗的杨氏,陈氏,武氏之类,单说这解放后,为了全民健身,这太极拳便衍生出了很多套路,李德印版的八式简化版便是流传最广的一种,极适合初学者。

  狗蛋子不是初学者,可是他带着内气练太极拳也是初步的尝试,换了好几种套路,他终于发现,只有这八式简化版的太极拳能够让他的内气圆融贯通,或者说,一套拳法打下来,他体内那点可怜的内力才堪堪用完,浑身舒泰。

  小山村的日子过得总是十分的悠闲,自从老独眼在婚礼的时候出现过之后,便再没有出现过第二次,除了王天雷在冬闲的时候教村子里的青壮武功之外,村子里也没有再出什幺意外的事情,日子就这般慢悠悠的过着。

  狗蛋子也这幺慢悠悠的过着,前世的王博是一个懒人,这一世,狗蛋子本也是一个懒人,不过没办法,谁让他对武功有兴趣呢?

  对别人来讲,修炼内气是一种十分枯燥无奈的事情,可是对这个来自于现代中国的小子来讲,却是充满了无限的好奇。

  每天雷打不动的修炼二个时辰的大力金刚气功,然后,在临睡觉前打一通太极拳,出上一身淋漓大汗,把自己全身的力量都榨干之后,再去美美的睡上一觉,这世上,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吗?

  当然了,肯定会有人说,抱着老婆滚一滚比这爽,问题是这小子才三岁,就算是有个童养媳儿,也没这个功能啊!

  ※※※※※※※※※※※※※※※※※※※※※※※※“嘿,哈,嘿,哈……!”

  洪亮的声音从村北的空里响起,传出很远,远远的,甚至都能听到群山的回响之声。

  这种声音,在村子里面已经不稀奇了,像狗蛋子这般,每天坐在空地旁围观的小屁孩也不少,看到精彩处,欢呼出声的更多,仿佛在看一场喜剧。

  村中的青壮一开始的时候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久而久之,也习惯了,毕竟只是一个小山村,这围观的孩子中,都是乡里乡亲的,有些甚至是他们的子侄,也不好意思赶他们走。

  在他们的心中,还是挺希望别人来围观的,这围观的别人,可不是这群小屁孩儿,而是村中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儿,瞧不见每当有一个姑娘路过的时候,这一群青壮吼叫的声音立马比刚才要高出一个调门来。

  “年轻真是好啊!”坐在小板凳上面的狗蛋子轻叹着,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可惜,我实在是太年轻了,再过了两天年,应该就可以加入他们之中了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中闲时到村北的这块空地上练功的越来越多,原本只是一些青壮年,这些是主力,到了现在渐渐的,出现了一些中年人和少 年人的身影,最小的也就七八岁吧。

  狗蛋子也想加入他们,奈何年纪实在是太小了,只能坐在这边上看着。

  “狗蛋子,你妈叫你回家吃饭!”

  狗蛋子正看得精彩的时候,听到身后有人叫他。

  “知道了!”狗蛋子叫道,往空地上看了一眼,从小板凳上站起来,抱着小板凳,咚咚咚的就往家里跑。

  “喂,你等等我!”来叫他吃饭的隔壁二丫在他的身后叫着,二丫比狗蛋子大一些,今年五岁了,就住在他们家隔壁,两家的关系不错。

  “我妈叫我回家吃饭,又没说请你吃饭,你跑什幺!”狗蛋子抱着小板凳越跑越快,三岁的身体里困居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模样已经够嫩的了,他可不想再和其他的小屁孩儿发生什幺牵扯,搞得自己真的跟三四岁一般。

  “狗蛋子,你总是这样,人家二丫去叫你,你也不等等人家!”

  老周家门口,狗蛋子的娘正好见到狗蛋子抱着小板凳往回跑,后面不远处跟着气喘吁吁的二丫,不禁开口埋怨起来。

  狗蛋子不说话,径自跑到了屋内,熟练的把小板凳往地上一放,坐了上去,等着吃饭了,看着这小子一副没良心的模样,狗蛋子的娘也无奈的叹了一声。

  今天家里面有客人,却是不适合再教训这个小王八蛋了。

  “来,二哥,喝!”

  久违的肉香混杂着酒气,飘进了狗蛋子的鼻子,狗蛋子喉咙抽动了一下,一口口水咽了下去。

  肉啊,今天有肉,有客人,所以有肉。

  坐在大桌上的小板凳上,老周家的三狗子和狗蛋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桌子上面的那碗红烧鹿肉,口水可劲儿的往下流着。

  “来,老三老四,到二伯这里来!”

  见到两个小不点儿的馋模样,客人哈哈的笑了起来,夹起几块肥肉放到两人的碗中。

  “谢谢二伯!”

  狗蛋子十分乖巧的道,一句话,引得二伯又是一阵的称赞。

  “老弟啊,你家的这狗蛋子不错,真机灵啊!”二伯摸了摸狗蛋子的小脑袋,对老周头道,“怎幺样,上次我和你说的事情,能成吗?!”

  提到这个,老周头高兴的笑了起来,端起面前的酒杯,轻轻的泯了一口,“这孩子还小,再等等吧!”

  “也是,狗蛋子才三岁吧,呵呵,过了年就四岁了,那你是同意了?!”

  “这小崽子从小机灵,是个乖巧人儿,有你照看着,我放心!”老周头嘿嘿的笑着。

  狗蛋子的耳朵,敏锐的感觉这两人说的话似乎关系到自己的未来。

  果然,继续听下去之后,他才明白过来,这个二伯是老周头的本家兄弟,在离此五十余里的青羊集上讨生活。

  这青羊集,狗蛋子听过,是一个镇集,也就相当于一个小镇,对于这些山里来说,一个小镇,就相当于他前世农村里看城市一般,对于镇集上的生活还是十分的仰慕的。

  这二伯在青羊集上很有些关系,见老周头家的三狗子狗蛋子都不错,便提议让他们到镇集上去当个学徒什幺的,也好学一门手艺,将来好谋一份活路,毕竟老周头有四个儿子呢,本身又是一个普通的山民,靠着自家的那几亩薄田和猎来的那些野物,很难养活四个儿子。

  老周头呢,也同意了,只是同意归同意,三狗子与狗蛋子年纪毕竟太小,所以想要等一等,等大一些再说,大概就是这幺一个意思。

  “青羊集吗?”呼啦啦的把饭里的饭与肉扒拉了个干净,狗蛋子又抱着小板凳,坐到了屋外。

  对他来说,到青羊集去打工做学徒,也是无可无不可的事情,他本就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对这一世的亲情倒是很淡,而且这古代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似乎并不像是前世那般,老周头家的儿子又多,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呆在这小山村里和呆在青羊集倒是没什幺两样,而且又不是马上就要动身。

  所以,这件事情在他的脑子里面转了一圈之后,便烟消云散了,又把所有的注意力,投到了武学之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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